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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女子无证驾驶撞了醉酒骑车男子,检察官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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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之前一直很担心孩子(没人照顾),我往后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这次教训太深刻。”日前,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王娟抱着9个月大的孩子专程来感谢成都温江区检察院,感谢检察官给了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无证驾驶摩托车逆行撞车
被判承担事故主责
对于王娟来说,去年8月底的那一幕,一辈子都忘不了。
当时,一个朋友邀请她去逛街,于是,两人借了同事的轻型摩托车前往温江区商业街。当日下午2点左右,因想逛的服装店位于道路左侧,为图便捷,王娟逆行驶上了左侧的道路。
没想到的是,醉酒的李华,驾驶着一辆无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也驶上了同一条车道。来不及刹车,两车相撞,李华当即昏迷不醒。王娟两人见此,急忙拨打了120并报警。经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摩托车需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乘坐人员需带好头盔,因王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因其逆行的违法行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大,遂由其承担主要责任;而李华醉酒驾驶无牌电动车的行为同样存在过错,亦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和过错方,其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小,遂由其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女子无证驾驶撞了醉酒骑车男子,检察官决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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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处于哺乳期且取得对方谅解
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之前因为她生孩子和疫情影响,拖了一段时间,但是她的态度还是比较好的。”李华对检察官说。
事发后,王娟在民警到来后积极配合调查,为被害人办理完住院手续后也即刻投案如实供述,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与被害人协商沟通、赔偿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该案承办检察官李刚多次走访发现,王娟家中有一个9个月大正处于哺乳期的孩子,且家中老人年长无收入来源。
“司法办案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李刚说。经温江区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会议讨论和检委会会议讨论后认为,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逆行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考虑到王某特殊的家庭情况,温江区检察院将宽严相济和教育挽救有机结合,在兼顾法理情的基础上,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吴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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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光明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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