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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超市老板]女子在超市绊倒摔飞门牙,找超市老板要赔偿,老板:这个锅我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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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蓝逸飞
导读:超市是个人流量极多的公共场所,时令蔬菜水果、新鲜活鱼活虾,超市都是应有尽有,可以说里面售卖的商品几乎涵盖了所有人们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人多的地方便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在超市小磕小碰是常事。那么顾客在超市里摔倒了,到底该不该由超市担责,这值得商榷。
重庆的一名陈女士在超市购物时不慎绊倒,不小心还把门牙给磕坏了。陈女士找到超市老板,希望其赔偿修补牙齿的医疗费用。但超市老板却认为这不是超市的责任,自己没有义务承担陈女士的补牙费。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超市到底该不该负这个责任?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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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绊倒摔飞门牙,超市不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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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从中调解,但超市仍坚持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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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老板却认为,如果陈女士硬是要把责任安到超市头上,那这个事件就上升成民事纠纷。陈女士如果坚持要赔偿,可以自行举证,去法院提起诉讼,超市方面也愿意配合接受所有的调查。陈女士想要私了,但超市老板却坚持走法律诉讼程序。于是调解员又对超市老板进行单方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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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按照国家的伤残标准,摔断两颗门牙属于十级伤残,赔偿费用大约在五万元左右。就算按照法院最保守的判例,大家各负一半责任,也在2万元以上了。调解员将利弊逐一分析,但超市老板仍旧坚持走法律程序。最终调解员建议陈女士可以去找街道做最终的协调。
【 [但超市老板]女子在超市绊倒摔飞门牙,找超市老板要赔偿,老板:这个锅我不背】顾客在超市摔倒,超市到底该不该担责?
不少网友也许会有疑问:万一不小心在超市摔倒,超市到底该不该担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超市摔倒,如果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因此这里有个前提是,超市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纯属个人不小心,那么超市就没有义务担责。
从这个事件中,超市负责人和陈女士都应反省自己。超市作为经营主体,应尽到合理的注意,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除去或避免危险。而作为消费者,当你去一个人流量较多的地方时,要"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时刻保持警惕,保障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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