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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江苏溧阳检方提前介入保姆闷死老人案 律师:精神状况或会左右刑责
5月2日晚 , 江苏溧阳一名83岁老太被保姆闷死 , 引发舆论热议 。 13日下午 , 溧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荔枝新闻透露 , 目前保姆已被刑拘 , 关押在常州市公安局 。 溧阳检方称 , 已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依法提高介入 , 引导侦查取证 。
监控视频曝光后 , 保姆虞某“娴熟”作案后淡定处理后事 , 令网友产生“保姆或为惯犯”的猜测 。 溧阳市公安局称 , 目前尚未掌握相关证据 , 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
此前 , 涉案保姆丈夫马某告诉采访人员 , 这些年 , 虞某曾有过精神失常的情况 , 发作过好几次 。 那么 , 虞某若鉴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会对量刑产生怎样的影响?5月15日 , 荔枝新闻就此咨询了律师 , 同时查询了同类案件的判决及赔偿情况 。
律师:精神状况或会左右刑责
上海隆安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对此案解读道 , 如果法庭最终判定保姆虞某为故意杀人罪 , 虞某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张律师指出 , 虞某实施相关行为时的精神状况也会左右刑责 。 保姆家属称其有过三四次精神失常 。 如经鉴定 , 保姆在事发时不能辨别自己的行为 , 没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 可以免除对其的刑事处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对其他人施加伤害行为致人受伤或死亡的 , 其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此案中即保姆的配偶 。 在这种情况下 , 因虞某侵犯了被害人的生命健康权 , 被害人家属有机会提起民事索赔 。
保姆伤害雇主案中被告不乏精神疾病患者
荔枝新闻梳理发现 , 裁判文书网已有多起保姆致雇主死亡 , 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案例 。 其中 , 不乏伴有精神疾病相关案例 。
裁判文书网显示 , 2018年 , 湖南岳阳一保姆行凶后 , 其精神鉴定结果为“实施危害行为及目前诊断为持久妄想性障碍” , 被认定为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
2014年 , 广东佛山发生一起保姆刀砍被害人致其当场死亡事件 。 精神鉴定未发现被告人有精神病性症状 , 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 但经查实 , 被告人长期服用治疗抑郁症药物 。 最终判处故意伤害罪 , 有期徒刑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荔枝新闻了解到 , 目前检方已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依法提高介入 , 引导侦查取证 。此事后续进展 , 荔枝新闻将持续关注 。
稿源:(荔枝新闻)
【】网址:/a/2020/0515/gxnews164072.html
标题:「溧阳」江苏溧阳检方提前介入保姆闷死老人案 律师:精神状况或会左右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