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求职陷阱”花样频出 “这些坑”可千万不能跳

日前 , 江苏淮安警方摧毁了一新型网络招工诈骗犯罪团伙 , 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0余人 。 警方查证 , 该团伙先后诈骗3000余人 , 案值近500万元 。 据介绍 , 部分犯罪团伙是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工作难找、求职者急于挣钱的心理 , 通过网络诱导求职者 , 实施诈骗犯罪 。
【求职者“求职陷阱”花样频出 “这些坑”可千万不能跳】对于需要预交费用的招工 , 求职者应提高警惕 。 北京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柴莹洁说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 ,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 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例如 , 在朝阳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 , 某金融理财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 , 以操盘费押金风险金等名目 , 要求求职者交纳费用后才能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 李某因求职心切 , 再加上高额月薪的诱惑 , 向该公司交纳了6000元后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 但是 , 李某入职后发现 , 公司承诺的高额月薪是以根本无法完成的业绩为前提的 , 其每月仅能拿到两千元保底工资 。 在与该公司就离职和退还入职缴纳的费用协商未果后 , 李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 并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 要求该公司返还上述费用 。 仲裁委员会依据上述规定支持了李某的请求 。 此后 , 该公司不服裁决 , 又诉至法院 , 法院最终维持了仲裁裁决结果 。
对此 , 专家表示 , 如果招聘单位要求收取费用 , 求职者此时应该提高警惕 , 切勿受到高薪或灵活的工作模式诱惑而上当受骗 。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 复工复产有序开展 ,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居家隔离后 , 劳动者求职热情持续高涨 。 但是 , 很多人在求职时往往更关注薪资待遇等 , 对公司提出的各种入职条件防范意识较弱 , 保存证据意识不足 。 柴莹洁建议 , 求职者要尽可能多了解应聘公司及应聘岗位信息 , 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关键信息无法提供或含糊其辞的 , 劳动者应提高警惕 。 同时 , 在求职过程中 , 应妥善保存招聘信息、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记录等证据 。 在工作过程中 , 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打卡记录、工作成果等相关证据 。 这样 , 在发生纠纷时 , 才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