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宝柱被公诉 曾在购房时侵占国家利益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7日从最高检获悉 , 日前 , 吉林省原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宝柱(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宝柱利用担任吉林省政 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 , 吉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 , 为多个单位或个人谋取利益 , 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王宝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宝柱被公诉 曾在购房时侵占国家利益】今年4月13日 , 王宝柱被开除党籍 。
通报提到 , 王宝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 ,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 , 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 , 在购买住房中侵占国家利益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涉嫌受贿犯罪 。
文/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 孟亚旭

王宝柱: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王宝柱被公诉 曾在购房时侵占国家利益
文章图片
文章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