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男女那点事,最好看的莫过于古代判词,与诸君共赏


男女那点事 , 在古代判词中 , 最好看的又莫过于关于婚嫁的判词 , 现挑选出十二则精彩的婚案判词 , 与诸君共赏 。

清朝男女那点事,最好看的莫过于古代判词,与诸君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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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一
唐代名臣颜真卿在做刺史时 , 曾经为一件离婚案写过判词 , 见于他的《文忠集》中 。
秀才杨志坚之妻嫌丈夫贫寒 , 要求改嫁 , 颜真卿判词曰:“杨志坚素为儒学 , 遍览九经 , 篇咏之间 , 风骚可观 。 愚妻睹其未遇 , 遂有离心 。 王欢之廪既虚 , 岂尊黄卷;朱叟之妻必去 , 宁见锦衣 。 侮辱乡闾 , 败坏风俗 。 若无褒贬 , 侥幸者多 。 阿决二十后 , 任改嫁 。 杨志坚秀才 , 赠布帛二十匹 , 米二十石 , 便署随军 , 仍令远近知悉 。 ”
杨妻为了自由只好委屈自己的屁股挨了二十大板 , 却不知道其后杨秀才是不是像同样被妻子抛弃的王欢和朱买臣那样 , 先穷困而后发达起来 。
判词二
南宋清官马光祖担任京口县令时 , 有一个书生翻墙进入所爱少女房间 , 于是被押至官府 。
马光祖问过案由之后 , 便出题《逾墙搂处子诗》对书生进行面试 , 那书生秉笔疾书:“花柳平生债 , 风流一段愁 。 逾墙乘兴下 , 处子有心搂 。
谢砌应潜越 , 韩香许暗偷 。 有情还爱欲 , 无语强娇羞 。 不负秦楼约 , 安知漳狱囚 。 玉颜丽如此 , 何用读书求 。 ”
马光祖一见 , 大加赞赏 , 不但不责罚书生的非礼之举 , 反填一首《减字木兰花》词 , 判二人结婚:“多情多爱 , 还了平生花柳债 。 好个檀郎 , 室女为妻也不妨 。 杰才高作 , 聊赠青蚨三百索 。 烛影摇红 , 记取媒人是马公 。 ”
判词三
南宋理宗年间 , 蔡公谟任某地郡守 。 桃溪乡有个黄舍生(太学学生) , 状告自家小妾小蛮 , 娶她到家三年多了 , 却生不出儿子来 , 想把她逐出家门 , 并要她赔付三年饭钱十千铜钱 ,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故来告状 。 蔡公谟看完状纸 , 提笔写下一首判词:
实封状子判何难 , 试问因何诉小蛮?只为凤毛无所出 , 故论鹅眼不曾还 。 三年蜜意知多少 , 十索飞蚨亦等闲 。 寄语桃溪黄上舍 , 留些阴骘赴阎关 。
诗中“鹅眼”、“飞蚨”都指钱 , “凤毛”指先人遗留下的风采 , “阴骘”即阴德 。 这件离婚案件怎么处理下文没有记载 , 有可能是准予离婚 , 而要黄舍生再赔付小蛮三年“青春损失费”十千钱吧 。
判词四
明代福建龙溪县张松茂 , 与邻女金媚兰私通 , 被金家“捉奸成双” , 把张松茂捆将到福建巡抚王刚中的大堂上 , 金媚兰跟着也跑来了 。
王刚中一看二人外貌 , 都是眉清目秀 , 举止儒雅 , 不像是放荡奸邪的小人 , 便有心成全二人 , 便问道:“你俩会做诗吗?”张、金二人惊魂未定 , 听了这句有些莫名其妙的问话 , 都赶紧点了点头 。 王刚中便指着堂前檐下蜘蛛网上悬着的一只蝴蝶对张松茂说;“如能以此为诗 , 本官便可免尔等之罪 。 ”
话刚说完 , 就听张松茂吟道:“只因赋性太癫狂 , 游遍花丛觅异香 。 近日误投罗网里 , 脱身还藉探花郎 。 ”探花出身的王刚中心想此人才思敏捷 , 而且诗中有悔过之意 , 很是难得 。 便又指着门口的珠帘子对金媚兰说:“你也以此为题赋诗一首吧 。 ”
金媚兰略加思索 , 随即念道:“绿筠劈成条条直 , 红线相连眼眼齐 。 只为如花成片断 , 遂令失节致参差 。 ”
王刚中听罢 , 不觉击节赞叹 。 见他二人郎才女貌 , 年龄相当 , 便提笔写判词道:“佳人才子两相宜 , 致富端由祸所基 。 判作夫妻永偕老 , 不劳钻穴窥于隙 。 ”二人磕头拜谢 。 金家见事已至此 , 也就息事宁人 , 很快为二人办了喜事 。
判词五
清朝康熙年间 , 福建泉州城外的“风月庵”中住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小尼姑 , 该尼姑与一位姓孙的公子相爱 , 想还俗嫁给孙公子为妻 , 但又怕人说三道四 。 思前想后 , 便向州府呈状 , 请官府恩准 。 州太爷接状一看 , 觉得有些可笑 , 便在小尼姑的呈状上批道:“准准准 , 准你嫁夫君 。 去禅心 , 超梵心 , 脱袈裟 , 换罗裙 , 免得孙(僧)敲月下门 。分页标题

清朝男女那点事,最好看的莫过于古代判词,与诸君共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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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六
清乾隆年间 , 一寡妇想改嫁 , 但遭到家人与邻居的阻挠 , 她就向官府呈上状子:“豆蔻年华 , 失偶孀寡 。 翁尚壮 , 叔已大 , 正瓜田李下 , 当嫁不当嫁?”知县接状 , 挥笔判了一个字:“嫁!”
【清朝男女那点事,最好看的莫过于古代判词,与诸君共赏】判词七
清代郑板桥任山东潍县县令时 , 曾判过一桩“僧尼私恋案” 。 一天 , 乡绅将一个和尚和一个尼姑抓到县衙 , 嘈嘈嚷嚷地说他们私通 , 伤风败俗 。 原来二人未出家时是同一村人 , 青梅竹马私定了终身 , 但女方父母却把女儿许配给邻村一个老财主做妾 。 女儿誓死不从 , 离家奔桃花庵削发为尼 , 男子也愤而出家 。 谁知在来年三月三的潍县风筝会上 , 这对苦命鸳鸯竟又碰了面 , 于是趁夜色幽会 , 不料被人当场抓住 。
郑板桥听后 , 动了恻隐之心 , 遂判他们可以还俗结婚 , 提笔写下判词曰:“一半葫芦一半瓢 , 合来一处好成桃 。 从今入定风归寂 , 此后敲门月影遥 。 鸟性悦时空即色 , 莲花落处静偏娇 。 是谁勾却风流案?记取当堂郑板桥 。 ”
判词八
清代江西某地有一孀妇要求改嫁 , 她递交的讼词只有3句话:“翁壮叔大 , 瓜田李下 , 嫁与不嫁?”县令立批三个大字:“嫁!嫁!嫁!”可谓言简意赅至极 。
判词九
光绪年间也有一寡妇要求改嫁 , 但因家里公公和小叔子反对而未能 , 她递交县令的状子上写着:“……翁无婆 , 年不老;叔无妻 , 年不小 , ……”县令阅后在卷上判了8个字:“留则危险 , 嫁则干净 。 ”虽没什么文采 , 但简洁明快 , 不失为一件好判词 。
判词十
福建莆田县有一寡妇求批改嫁 , 太守易大人问她嫁给谁 , 寡妇答:拟嫁给东邻裱画的陈二官 。 易大人戏判道:“批改嫁 , 批改嫁 , 嫁与东邻陈二官 。 春色恼人眠不得 , 月移花影上阑干 。 嫁!嫁!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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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词十一
哲学家冯友兰的父亲也曾判过一件偷情案件 , 冯父时任湖北某县县令 。 待问明案情后 , 判决道:“呜呼 , 玷白璧以多瑕 , 厉实阶离魂倩女;棼朱丝而不治 , 罪应坐月下老人 。 所有两造不合之处 , 俱各免议 。 此谕 。 ”
短短几句话 , 有传说、成语、典故 , 文采斐然 , 处理得当 , 以不涉入私人感情纠纷为原则 , 难怪此判词当时在县里传颂一时 。
判词十二
公元841年 , 即唐会昌年间 , 做了半辈子皇帝老师的白居易被任命为刑部尚书 。 他在任期间 , 有这样一个案情:某甲与妻子离婚后 , 妻子犯了罪 , 请求根据儿子的“恩荫权”(亲属立功可以替自己减刑)赎罪 。 某甲怀怒 , 断然拒绝 。 之后 , 妻子将向白青天做了汇报 。
二性好合 , 义有时绝;三年生有 , 恩不可遗 。 凤虽阻于和鸣 , 鸟岂忘于反哺 。 旋观怨偶 , 遽抵明刑 。 王吉去妻 , 断弦未续;孔氏出母 , 疏网将加 。 诚鞠育之可恩 , 何患难之不救?况不安尔室 , 尽孝犹慰母心;薄送我畿 , 赎罪宁辞子荫?纵“下山”之有怒 , 曷“陟岵”之无情?想《芣苡》之歌 , 且闻乐有其子;念《葛藟》之义 , 岂不忍庇于根?难抑其辞 , 请敦不匮 。
白大人是站在中国古代伦理纲常的基础上 , 结合早在《诗经》出现以前就存在的普遍道德规范而得出的结论:那女子的请求是对的 , 儿子有义务庇护母亲 。
为了把这道理讲明白 , 他先是找了两种鸟说明问题:凤凰虽然因为失去配偶不能和鸣 , 乌鸟却不会忘记反哺 。
然后 , 他把西汉人王吉搬了出来(王吉因为他的妻子摘取了邻居家的枣而被王吉休弃 , 后来在众邻里的劝说下王吉才让她回家) , 接着搬出了中国封建礼教的最敏感部位——孔子家族(家族规定 , 子孙不许参加被休弃的母亲的葬礼 , 但是 , 如果孩子要求尽孝 , 还是可以通融的) 。分页标题
白大人似乎言犹未尽 , 开始在为世人所熟知的《诗经》中寻找典故:即便前夫(“下山”代指前夫)万般愤怒 , 也不应该阻挠儿子思念母亲(“陟岵”喻思念母亲)的情怀 。 想想《芣苡》之歌吧(芣苡 , 就是车前草 , 古人相信它的种子可以治疗妇女不孕) , 你就知道妇女喜爱自己儿子的心情了;再好好想想《葛藟》的含义吧(《葛藟》一诗表达子女思念母亲的感情) , 难道你还忍心不让儿子庇护母亲?
在白大人那里 , 判词文体全用四六 , 非常工整 , 这份高级判官的工作让白大人过足了瘾 , 时间一长 , 远近闻名 。 当时不少准备考官入仕的人都以他的判词应答考问 。
(以上内容节选自刘典 《非常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