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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龙网_原题为 让上网课充钱玩游戏女孩去自首 , 不应该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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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扬书生
近日 , 湖北十堰一名9岁的小女孩来到派出所跟警察蜀黍说“要自首” , “我是来进监狱的 , 做错事情要勇敢承担 。 ”当她一本正经说出理由后 , 警察蜀黍笑了 。 (5月3日澎湃新闻网)
9岁的湖北十堰女孩因为上网课时充钱玩游戏 , 被爸爸张先生带到派出所“自首” , 上演的是一场荒唐的闹剧 , 这一做法不应该点赞 。
带孩子去“自首” , 是对法律常识的误读 。
“自首”是一个法律名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 ,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 是“自首” 。 也就是说 ,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 , 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 9岁的小雪趁上网课的时间偷偷玩手机游戏 , 还在爸爸不知道的情况下往游戏里充了钱 , 小雪的这一行为 , 跟违法犯罪相差十万八千里 , 何来“自首”一说?再说 , 即便是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去派出所“自首” , 也不会一“自首”马上就进监狱 , 这中间还有许多司法程序要走 。 孩子犯了错误 , 张先生让孩子去“自首”“进监狱” , 说明他自己法律意识淡薄 , 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也不懂 。
带孩子去“自首” , 是一种甩锅行为 。
孩子犯了错 , 家长要反思自己教育方式是不是出了问题 。 小雪上网课充钱玩游戏 , 既说明孩子在家上网课时 , 家长没有在一旁陪伴和督促 , 也说明家长的手机支付手段等没有做好保密工作 , 导致孩子轻易就可以用手机充钱玩游戏 。 孩子犯这个错误 , 做家长的难道没有责任吗?孩子犯了错 , 家长应该主动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 , 而不是将孩子送到派出所“自首” , 并“进监狱” , 把教育孩子的责任推给警察 。 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甩锅行为 。 视频中 , 警察叔叔在了解了小雪“投案”的原因后 , 对她做错事情勇敢承担的精神给予了肯定 , 并夸她“是好孩子” , 还心平气和地给小雪讲清道理:“不能在游戏上花很多钱” , “花钱要经过父母的允许” , 并让小雪当着警察叔叔的面给爸爸承认错误 。 可见 , 警察叔叔也没有把小雪当成什么犯罪嫌疑人来看待 。
网友之所以给警察叔叔及小雪的爸爸张先生点赞 , 是因为警察叔叔和小雪的交流 , 表现了警察叔叔对孩子的关心和呵护 , 而张先生的这一奇招也收到了他想要的教育效果 。 但这本身并不证明张先生让女儿去“自首”的做法就值得肯定 。
稿源:(时评界评论)
【】网址:/a/2020/0504/gxnews161020.html
标题:孩子@不应该点赞,让上网课充钱玩游戏女孩去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