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恋爱之名骗财骗色被判5年徒刑

【『』男子以恋爱之名骗财骗色被判5年徒刑】4月10日 , 松桃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罗某以恋爱之名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 。
被告人罗某(男) , 在2016年3月27日至2019年7月期间 , 在微信上假冒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肖某谈恋爱 , 取得肖某信任后 , 多次编造家人住院、需要生活费等事由 , 通过微信从肖某处骗取人民币37585.12元 。2019年1月份 , 被告人罗某又通过微信交友软件认识被害人殷某某 , 为骗取殷某某的钱财和美色 , 花言巧语获得殷某某信任后 , 假意与殷某某谈恋爱并与之发生性关系 , 趁机多次编造自己看病、工程项目需要用钱等事由 , 从殷某某处骗取人民币171892.4元 , 随后与殷某某断绝联系 。

『』男子以恋爱之名骗财骗色被判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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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庭审理后 , 该院作出了判决 , 判处罗某有期徒刑5年 , 并处罚金30000元 。同时 , 法院责令被告人罗某退赔被害人肖某人民币37585.12元 , 退赔被害人殷某某人民币171892.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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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如发现自己被骗 , 切记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 ,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