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末代皇妃文绣与溥仪离婚真相:结婚九年还是处女身

近代史上有一件趣事 , 在事发当时的中国 , 颇为轰动 , 但是日后随着年月的流逝 , 这件事逐渐被人们所淡忘 , 以至于现在讲起来 , 竟然也算是一件鲜为人知的往事 , 这件事 , 就是末代皇帝溥仪和他的妃子文绣闹离婚的事件 , 时称“刀妃革命” 。
1912年清朝灭亡之后 , 依据《清室优待条件》 , 末代皇帝溥仪仍然住在紫禁城的宫中 , 并且仍然享有皇帝的名号 。 当然 , 这个名号是个虚的 , 只是在紫禁城内有效 , 一旦出了紫禁城 , 就没人承认了 , 所以 , 溥仪在当时 , 又被称为“废帝”“逊帝” 。
【『离婚』末代皇妃文绣与溥仪离婚真相:结婚九年还是处女身】1924年 , 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 , 将溥仪一家子人 , 从紫禁城驱逐了出去 , 溥仪则拖家带口 , 住进了天津“张园”——前清知名武臣张彪的住宅 。
在那段日子里 , 废帝溥仪除了拥有皇后婉容以外 , 还拥有一个妃子 , 她的名字叫作“文绣”——蒙古人 , 封号为“淑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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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
淑妃文绣自1922年嫁给溥仪之后 , 始终跟随溥仪 , 并与溥仪共同生活了9年 , 但是 , 文绣于1931年秋 , 突然向天津的地区法院起诉溥仪 , 并最终以庭外和解的形式达成了离婚协议 , 与溥仪分道扬镳了 。
这个事件在当时 , 轰动一时 , 时称“妃子革命” 。
吉林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出版的《末代皇后和皇妃》 , 收录了大量的历史见证人和亲历者的证词以及文献 , 相当详尽地记录了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往事 。
文绣为什么要与溥仪离婚呢?关于这件事 , 有许多写作者抱有“为尊者讳”“为先人遮羞”的心态 , 不愿意正面面对 , 而是旁敲左击地为文绣辩解 , 说什么“妃子生活枯燥”“帝室生活不自由”“遭受不平等待遇”等等 , 找了一大堆理由 。
其实 , 以上这些 , 都不过是隔靴搔痒 。 文绣提出离婚的最主要的原因 , 就是因为溥仪没有尽到作为一个丈夫应尽的义务——溥仪是一个性功能障碍患者 。 一语道破 。 其实就是这么回事 , 一点也不复杂 。
笔者并不是刻意诋毁前人 。 在本文中 , 请读者跟随笔者 , 从史料出发 , 看看文绣自己是怎么说的 。 文绣对自己为什么离婚 , 曾经在她自己的笔下说得十分清楚 , 在史料里都有白纸黑字的记录 , 这并不是什么秘密 。
1931年夏 , 文绣突然从溥仪的住宅出走 , 去了哪里呢?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文绣通过律师 , 发出了一个律师函给溥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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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
文绣的律师函 , 是这样写的:
事帝九年 , 未蒙一幸;孤枕独抱 , 愁泪暗流 , 备受虐待 , 不堪忍受 。 今兹要求别居 。 溥应于每月定若干日前往一次 , 实行同居 。 否则唯有相见于法庭 。
文绣的这段声明文字 , 翻译成现代汉语 , 是这样的:我文绣跟你溥仪 , 跟了9年了 , 你竟然没有和我过一次夫妻生活 。 我每天孤枕难眠 , 暗自流泪 。 这样的日子 , 简直就不是人过的 。 我现在向你正式提出分居 。 以后 , 溥仪你必须每月定一个日子 , 来和我同房一次 , 否则 , 我只能到法院去起诉你 。
看 , 文绣说的多么清楚——要求同房 , 你既然是我的丈夫 , 就应该尽丈夫的责任 , 你和我结婚都9年了 , 夫妻生活却没有和我有过一次 , 一次也没有过 , 你是不是太过分了?分页标题
文绣当时还不知道溥仪是个性功能障碍患者 。 这种病 , 患者无法启齿 , 当妃子的也不便询问 。 所以 , 文绣发出这封律师函之后 , 她还幻想溥仪能够知错就改、回心转意 , 日后和自己过上正常的夫妻生活 。 实话实说 , 文绣的要求 , 虽然有点直接 , 但其实也并不过分 , 饮食男女 , 人之常情 。
淑妃文绣突然出走 , 并发律师函 , 公然闹分居 , 此时的溥仪十分慌张 , 此事关乎大清皇室的脸面 , 万万不可张扬 。 溥仪急得团团转 , 像个热锅上的蚂蚁 。
于是 , 溥仪聘请了大律师林廷琛 , 叫他去和文绣谈判 。
这个林廷琛律师 , 本身就是“清室驻天津办事处”这个“皮包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 接到溥仪的委托之后 , 林律师通过多方打听 , 找到了文绣下榻的住所 , 并试图劝说文绣回心转意、踏上归途 。
不料 , 文绣在林大律师眼前 , 却放声大哭 , 并说了以下的一番话:林律师 , 我直至如今 , 仍然是处女之身 , 九年了!受尽了这种有名无实的婚姻的虐待 , 现在我也是没有办法了 , 我也只能找律师 , 依法维护我应有的人权!
文绣提出溥仪应尽丈夫的义务 , 和自己过夫妻生活的这种要求 , 溥仪是无法满足的 , 理由很简单 , 不是不愿意 , 而是因为溥仪身体有病 , 他办不到 。
所以 , 林律师从中斡旋 , 自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 。
当年秋天 , 文绣在天津向地区法院递交了诉状 , 正式起诉溥仪 , 要求离婚 。
不久 , 双方通过庭外和解的方式 , 达成了和解和离婚的协议 。 依据这份协议 , 文绣和溥仪断绝一切关系 , 溥仪需要一次性向文绣支付55000元作为赡养费 , 而文绣作为代价 , 则答应终身不再嫁人 。
为什么溥仪在离婚协议上要求文绣终身不再嫁人呢?因为文绣毕竟是皇室的妃子 , 曾经的妃子若下嫁给平民 , 将有损清皇室的脸面——溥仪是这样认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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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与婉容
旋即 , 在一群遗老的怂恿下 , 清皇族也宣布正式废除文绣“淑妃”的封号 。 文绣从此 , 成为一介平民 。
这件事还有一个尾声:在这个事件当中 , 文绣的一个名叫“文绮”的远房兄弟 , 写了一封信 , 对文绣进行指责 , 这封信的原文是这样的:
蕙心二妹鉴: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 , 不胜骇诧 。 此等事件 , 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 , 我祖我宗四代官至一品 。 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 , 即果然虐待 , 在汝亦应耐死忍受 , 以报清室之恩 。 今竟出此 , 吾妹吾妹 , 汝实糊涂万分 , 荒谬万分矣!
这段话翻译成现代汉语 , 是这样的:我近期突然听说你要和溥仪离婚的事情 , 我觉得十分惊诧 , 我们家是个传统的家庭 , 怎么可以做这种事情?我们家受到大清皇室两百多年的恩惠 , 祖宗曾经一连四代担任一品大官 , 而且我听说溥仪也没有怎么虐待你 , 退一步说 , 就算他是虐待了你 , 你宁死也要忍受 , 以报答大清皇室对我们家的恩情 , 你今天竟然做出这种事情来 , 我的妹妹啊 , 我的妹妹啊 , 你真的是太糊涂了 , 太不像话了 , 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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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见信之后 , 也回了一封信给这个远房兄弟 , 原文如下:
文绮族兄大鉴:妹与兄不同父 , 不同祖 , 素无来往 , 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 , 今我兄竟肯以族兄关系 , 不顾中华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及三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 而在各报纸上公然教妹耐死 。 又公然诽谤三妹 , 如此忠勇殊堪钦佩 。 惟妹所受祖宗遗训 , 以守法为立身之本:如为清朝民 , 即守清朝法;如为民国民 , 即守民国法 。 逊帝前被逐出宫 , 曾声明不愿为民国国民 , 故妹袖藏利剪 , 预备随逊帝殉清 。 嗣因逊帝来津 , 做民国国民一分子 , 妹又岂敢不随?既为民国国民 , 自应遵守民国法律 。 查民国宪法第六条 , 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 ,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妹因九年独居 , 未受过平等待遇 , 故委托律师商榷别居办法 , 此不过要求逊帝根据民国法律施以人道之待遇 , 不使父母遗体受法外凌辱致死而已 。 不料我族兄竟一再诬妹逃亡也、离异也、诈财也、违背祖宗遗训也、被一般小人所骗也、为他人作拍卖品也……种种自残之语不一而足 , 岂知妹不堪在和解未破裂以前不能说出之苦 , 委托律师要求受人道待遇 , 终必受法律之保护 。 若吾兄教人耐死 , 系犯公诉罪 。 检察官见报 , 恐有检举之危险 。 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 , 向谨言慎行上作工夫 , 以免触犯民国法律 , 是为至盼 。分页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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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的回信 , 翻译成现代汉语 , 是这样的:你虽然是我的族兄 , 但是我们不同祖父 , 也不同父亲 , 从来也不来往 , 我嫁给溥仪9年了 , 你没有来看望过我一次 , 现在你以我的族兄的名义 , 不顾中华民国刑法第299条和第325条的规定 , 公然在报纸上教我去死 , 又公然诽谤我 。 你对清朝的忠勇 , 令人佩服 , 但是 , 我受祖宗的教诲 , 以守法为做人之本 。 身为清朝子民的时候 , 我守清朝的法;身为民国国民 , 我守民国的法 。 1924年底溥仪被冯玉祥驱赶出宫时 , 他曾说过:坚决不做民国国民 , 我当时随身带了剪刀 , 随时准备跟随溥仪去死 , 为大清殉葬 。 后来是溥仪自己去了天津 , 开始做民国国民了 , 我也只能跟随他 。 但是既然做了民国的国民 , 那么就应该遵守民国的法律 , 依据民国宪法第6条 , 民国国民不分男女、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不分阶级 , 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我嫁给溥仪之后 , 守了9年的活寡 , 从未受过平等的待遇 , 所以我请了律师、要求分居 , 这不过是我想敦促溥仪依据民国的法律 , 尽丈夫的义务 , 给我人道的待遇 , 我作为父母留下的血脉 , 不想死得那么难堪 。 不料你却一味诽谤我 , 说我逃亡、离婚、敲诈钱财、违背祖宗教训、被小人欺骗、被人出卖……种种自相残杀的恶毒语言 , 不一而足 , 你要知道:我在和解谈判未破裂的时候 , 是不能将难言之隐公诸于世的!我委托律师要求溥仪尽一个丈夫的应尽义务 , 这个权利我是受法律保护的 , 但是你教我去死 , 你这是违法犯罪 , 检察官读了报纸 , 抓你都有可能 。 我希望你以后多读一点法律方面的书 , 谨言慎行 , 以免触犯民国的法律 , 是为至盼 。
我们从这封回信可以看得出来 , 文绣尽管身为清朝旧皇室的末代皇妃 , 但是她的思想却是新的、进步的 , 紧贴了时代的脉搏 。
文绣和溥仪离婚之后 , 在一家小学当上了一名教师 , 并履行了离婚协议上面约定的独特义务——坚持独身不嫁 。
抗战胜利之后 , 伪满洲国皇帝溥仪锒铛入狱 , 他与文绣的离婚协议失去了约束的力量 , 文绣不再需要谨守离婚协议上面“不嫁人”的承诺了 。
也许是直到这时 , 文绣才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 。 不久之后 , 文绣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结婚 , 并于1953年病逝 。
荣华富贵 , 如梦如幻 , 都是泡影 , 应作如是观 。 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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