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评论@搅局者财新:激进舆论下专业主义的矛与盾


_本文原题:搅局者财新:激进舆论下专业主义的矛与盾

旧闻评论@搅局者财新:激进舆论下专业主义的矛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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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许多方面看 , 谈论烟台鲍毓明案成了一件危险的事情 。 这种危险来自于各种可能的冒犯 , 它们会引起另眼看待 , 让人重新审视过度倚重社交媒体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 。
这次晦暗不明的舆论制造 , 在事实匮乏的基础上 , 打出了极其鲜明的旗帜——它像是有权力衡量一个人所有的经验、同情及观念 , 进而从倾向性强烈的舆论中罗织出所谓善的看齐意识 。
它似乎先要粉碎一些坚固的东西 , 再去稳固另一些特定的破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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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鲍毓明案的称谓 , 首先体现了人们在此事上的立场 , 以及分道扬镳 。 “高管性侵养女案”是本案最早的冠名 , 它逐渐摆脱了小城市地名 , 获得全国性议题的加冕 , 而后再去掉“涉嫌”二字 , 令其在传播中逐渐强化道德审判、舆论审判之意 。 即使在鲍毓明被辞退 , 不再有高管之实时 , 这类预先定性的标题依旧广为流传 。
这当然跟警方尚未输入更多信息有关 , 令案件本身只在社会这边留下一个“怎么解读都行”的名称 。 另一个原因 , 也是它以两个名词勾勒的故事版本 , 简明易懂 , 还囊括了权力与性的暗示 , 大众易于接受 , 适合传播 。 未来 , 即使警方对案件性质另有定性 , 也不会改变这一点 。
道德高地上挤满了人群 , 愤怒的共情成为共享的情绪状态 。
鲍毓明案从舆论制造及其目标看 , 结合社运分类 , 属于社交媒体上反色情运动的最新案例和最新成果 。 它是METOO运动在中国推进时因为遭遇挫折而采取的变通策略 , 也是校园反性压迫运动的自然串联 。 这些在指导理论归于反色情的女权流派 , 适应了中国社交媒体的心理机制 , 也因为呼应了官方的整顿意识 , 获留一席之地 。
理解这点上 , 近期是有实例可举的 , 但这个例子也无法明说 。 女权观念及流派有一个简单测试题 , 就是看她对性自由、性交易合法化的立场 。 赞成后两者的 , 是激进女权 , 不赞成的那就是此处省略几十个字的流派 。
在理解这点上 , 近期是有例子可举的 , 但这个例子也无法明说 。 女权观念及流派的简单测试 , 就是看她对性自由、性交易合法化的立场 。 赞成后两者的 , 是激进女权(可见“激进”二字也要放在具体主张、立场上去辨认) , 不赞成的那就是此处省略几十个字的流派 。
这样看 , 鲍毓明案有一明一暗两个面向:在明面上 , 它是一次令人愤慨的舆论事件 , 就像许多在社交媒体上出现有消失的舆情浪花 。 而在暗面上 , 它是一次有效的社会运动的操作 , 操盘手熟练地投放能够激发舆论热情的材料 , 包括向无法完全控制的媒体喂料 , 自然也包括用或抑或扬的手法 , 压制一些声音 , 放大一些声音 , 调控不符合期待的舆情 。
当然 , 不是所有的舆情反应都是调控的结果 。 单纯出于义愤的自发舆论的产生 , 也是有的——迄今为止 , 它们的出现都只是强化既定的舆论目标 , 没有导致扰乱与分散 , 反而凝聚起更为广泛、更为自觉的群体共鸣 。
这也是鲍毓明案早期阶段的大概状况 。
这个早期阶段的划分 , 舆论上大致是以财新报道及撤回为标志 , 行动上则以北京的人权律师露面介入为标志 。 舆论完成了在事实层面第一个回合的较量——对于那些不喜欢“反转”这个词的人士来说 , 好消息是 , 财新输入的事实受到强烈质疑 , 它未能建立起新的版本 , 尚未否定现有的叙事版本——这个版本由受害者的舆论代理人牢牢掌握 , 可已经在事实表面露出裂痕 , 显现了某些有可能薄弱的可乘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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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案至今 , 仍然是一个舆论事件 。 既然是舆论事件 , 就包含着对信息的有目的释放 , 有意识回避 , 有选择加工 , 以减缓不利己的舆论冲击 。
值得一提的是 , 要专门讨论财新在该舆论事件中的出现 。
财新介入鲍毓明案 , 似乎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 。 要知道 , 在社会新闻的报道上 , 财新一直是回避的 , 它看重的是在政经重磅题材上确立自身的地位——所谓用业内揣测既久的优势拿到别人无法拿到的一手材料 , 建立内容的护城河 。
无论是过去面临市场化先锋媒体的竞争 , 还是在后者衰败之后 , 财新都毫不迟疑地亮明 , 它是守护新闻专业主义的堡垒 。
财新以戏剧化的介入方式 , 为这起舆论事件增添了可看性 , 也增加了悬念 。 现在看来 , 财新在鲍毓明案的舆论局面上 , 先后带来了两个冲击 。
先说第一个冲击 。
这个冲击就是财新为鲍毓明投放信息提供了便利 , 冲击了舆论场中已有的受害者“陈词” , 约等于折冲了后者强烈而广受接受的势头 。
在此之前 , 已经有****、南风窗的报道 , 从受害者的舆论代理人在微博上的意见看 , 不满前者 , 而对后者赞不绝口 。 问题是 , 这两家报道未能提供鲍毓明的一手材料 。
鲍毓明通过财新完成第一次掌握主动权的爆料 , 用意是构建完全不同于此前的故事版本 。 从财新报道也能看出 , 他给出的信息绝非全部、全面(维权类爆料人对媒体的利用是常见的现象) , 他对财新的利用是明显的 , 那就是否认“养女”的关系定位 , 试图建立起“恋爱”的叙事逻辑 。分页标题
事后来说 , 财新的犯下了两点错误:一是低估了舆论激愤 , 在文本上未能严格区分评论与新闻性质的材料;二是编辑不够谨慎 , 按语使用了报道中倾向性很强素材 。
而采访人员本人在朋友圈公开的个性看法、写作倾向 , 加重了上述两方面问题的严重性 。
外界无法知道这篇稿件的生产过程 , 外人能看到的就是 , 在立场、编辑、写作态度受到普遍质疑后 , 财新撤稿 , 表示了技术性的歉意 。
怎么来评估财新的表现?一个可以确定的事实是 , 它逆行舆论 , 作出了非同一般的定性 , 完全忤逆那个已经激发出舆论氛围的故事版本 。 具体而言 , 它讲述的不是一个完美的受害人角色——这是受害者的舆论代理人始终意识到、也一直想要回避的关键问题 。
代理人在微博上发表声明谴责澎湃 , 是因为它的报道中描述了受害者母亲的“送养”行为 , 这可能导向对受害者母亲的反感 。 澎湃先行报道之后 , 受害者的舆论代理人一面谴责它 , 一面暗示等待受其信任的媒体报道 , 这就是当天下午出现的南风窗的首个稿子 。 在南风窗的稿子里 , 鲍毓明、受害者及其母亲的三人关系 , 被描述为受害者母亲与鲍毓明相亲 , 面见不成之后 , 鲍毓明趁机结识受害者——这成了三人关系的起点 。
比较最后推出的报道 , 财新显然比澎湃、南风窗更超脱 , 在公开信息上有更大的自由度 。 财新对鲍毓明说辞的引用 , 令信息不对称的舆论局面得到改变 。 反过来说 , 这是受害者的舆论代理人第一次丧失舆论主动权 , 不管是信源的多样性、信息量 , 还是对受害者故事版本的改写 , 财新的介入都极大地扭转了鲍毓明事件的舆论态势 。
财新冲撞了整个舆论 , 成为搅局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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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引出财新报道的第二个冲击波 。 既涉及已经接受原先故事版本的舆论中人 , 如何抵抗财新的叙事;也涉及到前媒体人、支持反色情女权的高校学者等理性人、观念共同体对财新的批评 。
这两者互为论据 , 相互借势 。
而在财新以意想不到的浪头 , 冲击原先的舆论基本面后 , 出现了一些新的面孔 , 那就是受害者的代理律师 , 带着法律意见——考虑到实际介入侦查阶段的难度——实际上更主要是从法律侧面强化既有的舆论倾向 。
几乎可以预料 , 律师公开的辩护策略 , 很大部分要解决一个问题 , 那就是对冲财新的影响力 , 淡化它对舆论基本盘的损害 。 尽管这种损害无法明说 , 但它已经散播了怀疑的种子 。
受害者及其母亲从无可置疑的受害者地位 , 部分地成为受打量的对象 。 作为这一新情况的后果之一 , 人们需要重新整理思绪 , 消化财新与鲍毓明的言辞 , 重新站稳立场 。
就已经显露的来说 , 主要从不同进路、围绕新闻专业主义这个辩题 , 来否认财新报道的可信度 , 抵抗它已经开了个头、但未完成的另类叙事 。 无论是主观上 , 还是客观上 , 在达成这一目标时 , 出现了一些分属不同阶层的批评者 , 或者以朴素的善恶观立论 , 或者以宽泛的自由主义原则(恶猜公权、善待个人)推翻财新 。
许多靶子被树立起来 。 最大、最显眼那个就是新闻专业主义 。
新闻专业主义争论在这起舆论事件中出现的时机、被贬抑的方式、由它激发怒火的角度 , 都是理解舆、普及一般的媒体素养时很好的案例教材 。
新闻专业主义 , 由三个名词构成 。 分解下来 , “新闻”是起点 , 这代表它不是宣传 , 不是文学 , 是新闻 。 “专业” , 指的是它有一套区别于其他行当的做法 , 足以划定一个专门的技术领域;“主义”是终点 , 定型于对“新闻”与“专业”的提升 , 就是在新闻领域的专门技术、手段、原则之上 , 确立并享有一套理论和价值观 。
具体到财新鲍毓明案的首个报道 , 对它的抗拒、谴责与怒骂 , 按照使用“新闻专业主义”这一名词的两种方式 , 可以分成两类:
一类是 , 否认财新的报道不是新闻专业主义 。 这就涉及到对“新闻专业主义”的定义 , 按照它“是什么”“不是什么” , 所以有很大的发挥余地 , 有利于通过自定义 , 将辩论引入自己的结论中 。
比如 , 有论者认为 , 新闻专业主义应该是“善意的” , 财新的报道不善 , 带着恶意 , 所以它不是新闻专业主义 , 或者说 , 不够新闻专业主义 。
二类是 , 在一类开辟的批评进路上更进一步 , 将财新报道的争论者分成两种人 , 除了与己方一致的批判者 , 凡是持不同观点的其他人 , 都以“新闻专业主义不是挡箭牌”为理由 , 斥为别有用心、不道德的、或者为坏人辩护的人 。
财新令受害者的代理人失去舆论主动权 , 但财新可能已经发现 , 在继起的增强版舆论中 , 它失去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定义权——或者说 , 更多人在争夺这个定义 , 甚至要向它注入别样的内涵 , 进而去影响媒体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如果这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成立 , 编辑部的权威首先会被冲击到 。
未曾想到 , 几十年之后 , “开门办报”这一党报联系群众的旧提法 , 在新媒体时代以这种强劲的方式被重新包装 , 重新招魂、重申重温 。
换言之 , 当财新乃至一些媒体坚持秉持新闻专业主义立世 , 试图在舆论的波涛中持稳方向 , 既能发动舆论又不致于在舆论场沦陷 , 却发现自己立世存身的所依 , 化作批判者的矛与盾:若以新闻专业主义化”盾“自保 , 遇到的是它被当成矛刺来;若以新闻专业主义炼”矛“进击 , 却遭遇别人以定义相争制作的盾的抵御 。分页标题
新闻专业主义的尴尬与窘迫 , 莫过于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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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章节中 , 是将新闻专业主义作为一种真实的存在 , 而不是缥缈的理想来对待 。 但不只是鲍毓明案的舆论 , 在汤兰兰案中 , 同样看到类似的争论 , 纠缠于新闻专业主义的进击与防御、新闻的理想与流言、机构媒体既不能作为整体来自我辩护 , 最终令声誉更差 。
也要看到的是 , 新闻专业主义的实际存在 , 可以作为一种专业塑造的理念认识系统 , 恐怕更紧缺的是将其作为一个类似操作说明书的工具 , 不只是为了实现媒体的公共追求 , 更是强化采访人员、编审的自保意识 , 成为一个技术性的防护装备 , 在上下两方面的洪流中侧身期间 , 安全度汛 。
采访人员本人应该清醒地意识到 , 维权类事件的当事人带着十分功利 目的 , 他们带着悲惨的故事而来 , 但接触采访人员时讲述的很可能掺杂着夸张、谎言和信息缺省 。 在新闻专业主义的“专业”这一环节 , 要打起十万分精神做到事实核查这个要求 , 惨痛教训一再表明 , 对于陷入选题的采访人员编辑而言 , 事实核查是保住自身安全的专业砝码——除非甘心做谁的舆论枪手 , 否则碰到这样的关键时刻 , 审慎是第一位的 。
财新采访人员在朋友圈抒发职业感想提示了另一个危险 。
这个危险不只是朋友圈作为公共发言 , 早已在法律上有定论 , 在自由心证上也要作认同处理 。 这就涉及到另外一层意思 , 就是新闻与舆论的差异 。 采访人员为稿件努力 , 而大众受舆论影响 。 稿件本身可以成为舆论的一部分 , 但也可以成为舆论的“敌人” , 在这一生成原理上 , 请复习一下勒庞的学说 。
李海鹏在评点财新的最新遭遇时 , 指出了大众舆论与编辑部之间的张力 。 形势也许没那么坏 , 毕竟舆论是善变且善忘的 , 在触发其爆发的按钮前 , 击鼓传花 , 过客匆匆 , 少有霸主 , 这为正派的传播留下了余地 , 所以情况及趋势并不总是那么坏 。
正如鲍毓明案的舆论显示的那样 , 新闻专业主义的坚持和倡导 , 受到了大众意志的审读——相比其他的审视模式 , 这种审阅更加日常化、无孔不入 , 几乎在所有新闻事件上都体现出来 。 这种大众审读 , 以其毫无必要的狂热见长 , 不仅会产生压迫感 , 反噬大众利益 , 也腐蚀所有的舆论中人 。
最后强调的是 , 在鲍毓明案中 , 女孩是受害者 , 她卷入了一种无法自主、也无望建立起平等交往的关系 。 鲍毓明无论以什么方式结识她及其母亲 , 都无改其动机上的疑点 。 在争论罪与非罪的快速进程中 , 他的社会性死亡已经拉开序幕 。 不过 , 考虑现有的司法实际 , 对他的定罪量刑面临较高难度 , 犯罪证据必定受到二人关系的牵扯 。 采信证据时如何稳定地倾向于“疑罪从有”原则 , 仍取决于案件决策者的决心 。
现有的信息集中在舆论层面 , 事实稀缺 , 信息严重不对称 , 舆论领先于新闻 。 官方掌握最多最全的信息 , 至今守口如瓶 , 最后如何透露、透露什么、透露多少 , 估计都会与定性、定论挂钩 。
受害者的代理律师的意见 , 基本上点明了本案的难点与关键 。 如果站在鲍毓明的角度反着看 , 就能理解它未来的走向 。 是否构成特殊的关系 , 左右着罪与非罪的进展 。
因为不是说案件本身 , 是说舆论 , 此处就不展开了 。
但正像已经展现的舆论景象 , 案件激发出的那些 , 观念纷争、舆论制造的手法、内容农场与机构媒体的关系 , 人的现实感与心底的波涛等 , 三观在生存驱动型命运下的破碎及个人化改造修补 , 都逼迫众人重新审视人际关系 , 修改社交连接 。
一点感慨:人们不再望向同一个方向 , 因为他们不再拥有同样的行程 。
【旧闻评论@搅局者财新:激进舆论下专业主义的矛与盾】题图当代水墨 , 作者:秃头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