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钟法商学院』诈骗犯逃跑中间人有还款义务吗,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五分钟法商学院』诈骗犯逃跑中间人有还款义务吗,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但是 , 诈骗犯逃到中间人有还款义务吗 , 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网友咨询:诈骗犯没有抓到我是中间人有还款义务吗?

『五分钟法商学院』诈骗犯逃跑中间人有还款义务吗,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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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谢静律师解答:
一般没有还款义务的 。 根据共同犯罪中起的作用不同 , 如果有的起到的是辅助性或者次要作用的 , 可以分为主犯和从犯;如果各个共犯之间起的作用是一样的 , 都积极参与 , 那也就不分主从犯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 是从犯 。
对于从犯 ,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谢静律师解析:
诈骗 , 是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 , 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 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 , 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 , 还是转归第三人 , 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 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 本条中所说“本法另有规定的” , 是指本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 , 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 , 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这些专门的规定 , 不适用本条 。
实践中应注意区分盗窃罪与诈骗罪
在行为人实施的犯罪活动中既使用了欺骗手段 , 又使用了窃取手段的情况下 , 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其主要作用的手段是什么 。 如果起主要作用的手段是欺骗 , 就应定诈骗罪;否则 , 应以盗窃罪论处 。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 , 长期拖欠不还的 , 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 , 到期不能偿还的 , 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也没有挥霍一空 , 不赖账 , 不再弄虚作假骗人 , 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 , 诈称已经还款的 , 仍属借贷纠纷 , 不构成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