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吗?安全吗?异宠流行亟须引起重视

当前 , 饲养异宠在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一种时尚 。 非洲灰鹦鹉、北美浣熊、暹罗鳄、亚洲水獭 , 甚至老虎、狮子等都被当成个人宠物 ,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物种保护、动物福利、生态安全以及健康和公共卫生问题 。
【法眼观】
再有半个月 , 刘胤桐眼前的这只白狐就要被送到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了 。
“还是挺高兴的 , 毕竟白狐可以回到适合它生长的地方了 。 ”刘胤桐对采访人员说 。 作为北京Let's love 动物安置寄养中心的负责人之一 , 刘胤桐平时救助的多是猫、狗等宠物 。 不过 , 近几年来 , 他们中心救护的异宠越来越多 , 包括狐狸、鳄鱼、蛇、孔雀等等 。
这只白狐是2019年10月被一位热心市民在北京昌平区一个大型社区附近发现的 。 “当时它蜷缩在车底下 , 约有3个月大 , 刚送到寄养中心时 , 营养不良 , 奄奄一息 。 ”刘胤桐推测 , “这只白狐很可能是被人买回来作为异宠饲养的 , 结果发现养不了就遗弃了” 。
异宠 , 即异域宠物 , 也被称作另类宠物 。 近年来 , 在“吸猫”“撸狗”风靡的同时 , 饲养异宠在很多国家和地区也成为一种时尚 。 非洲灰鹦鹉、北美浣熊、暹罗鳄、亚洲水獭 , 甚至老虎、狮子等都被当成个人宠物 , 相关视频也在社交网络上盛行 , 受到一部分人热捧 。
当前 , 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肆虐 , 野生动物保护为人们高度关注 。 采访人员在采访中发现 , 异宠流行易引发一系列物种保护、动物福利、生态安全以及健康和公共卫生问题 , 亟须引起重视 。
饲养异宠渐成时尚
在联合国全面咨商机构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看来 , 异宠是指被人们当作宠物饲养和观赏的野生动物 , 包括鱼类、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兽类等脊椎动物和部分无脊椎动物 , 它们可能来自野外或是野生种源人工繁育的后代 , 且往往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 。
“异宠与一般意义上的猫、狗等伴侣动物的最大差异在于 , 它们并未经过人类成千上万年的驯化 , 在属性上仍属于野生动物 。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指出 。
以前 , 狮子、美洲豹、老虎和大象等也曾被当作宠物 。 但是 , 这种做法只是小范围事件 。 自20世纪开始 , 异宠贸易日益繁荣 , 目前已有超过500种鸟类及500种爬行动物在全球交易 , 异宠贸易已成为价值数百亿美元的全球性产业 。 2019年2月 ,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在北京发布野生动物异宠全球贸易报告《狂野之心:异域宠物贸易的残酷现状》中文版(以下简称《报告》) , 揭露了这一全球性产业背后由野生动物盗猎、走私和交易(合法与非法)带来的巨大危害 。
在我国 ,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行业报告称 , 到2016年 , 中国已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全球第三大宠物消费市场 , 其中以鸟类、两栖类和小型哺乳动物为主的异宠饲养占到市场规模2.2% , 比例不高但呈现不断增长的势头 。
去年一年 , 刘胤桐和他的伙伴们就接到了不下10起有关救助异宠的求救信息 。
“很多人养异宠 , 就是几天的新鲜劲儿 , 养育条件达不到宠物的需求 , 同时这些宠物也会对人们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 最终免不了被遗弃的命运 。 ”刘胤桐说 , 以狐狸为例 , 不但味道很大 , 脱毛时还会毛发乱飞 。 另外 , 狐狸喜欢挖洞 , 会找机会乱扒乱挠 , 啃咬家具 。
一项在线调查显示 , 在我国仅有52%的饲养者意识到自己饲养的是异宠 , 47%的异宠初次购买者几乎没有花时间研究所购宠物 , 饲主因一时喜欢或冲动购买了宠物 , 对宠物却不够了解 。
异宠贸易背后的残酷现实
近日 , 河北廊坊市霸州公安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 抓获一名涉嫌贩卖濒危野生动物灰鹦鹉的网上逃犯 。 经询问 , 犯罪嫌疑人樊某对自2016年至今在网上购买灰鹦鹉 , 然后在社交平台上进行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樊某已被刑事拘留 。 分页标题
灰鹦鹉(非洲灰鹦鹉) , 生活在西非低地森林到刚果盆地这一广阔土地上 。 在野生环境中 , 这种鸟类具有很高的社会性 , 喜欢集群生活 , 实行“一夫一妻制” 。 由于寿命长、能够模仿人类说话和智商高 , 灰鹦鹉成为最受欢迎的宠物鸟之一 , 也正因此 , 灰鹦鹉差点遭遇“灭顶之灾” 。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报告》称 , 过去47年中 , 合法和非法贸易已经导致非洲灰鹦鹉种群灾难性下降:加纳境内非洲灰鹦鹉种群损失99%;该物种被认为在多哥已经区域性灭绝 。 此外 , 多达2/3的被捕获的灰鹦鹉会在进入交易渠道前死亡 。 据估计 , 在过去50年中 , 非洲灰鹦鹉野外种群已经下降79% 。
灰鹦鹉的遭遇 , 是众多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当做宠物后不幸命运的缩影 。 《报告》指出 , 即使在全球贸易过程中幸存下来 , 被当作宠物终身圈养 , 也给这些动物带来进一步伤害 。 研究发现 , 此类动物的某些行为类似于人类情感创伤 。 由于孤独和慢性病 , 鹦鹉可能会啄光自己的羽毛 , 这与人类在相同境遇下的自残行为颇为类似 。 圈养的亚洲水獭表现出重复性破坏行为 , 类似人类的强迫症行为 。 而人工配种繁育则会强化动物的某种特质 , 比如专门繁育带有特定颜色或花纹的动物 , 这可能导致某些神经系统疾病或其他遗传缺陷 。
“异宠贸易的每一个环节都无法避免让动物遭受痛苦 。 归根到底 , 这些野生动物本就不适合成为宠物 。 因此 , 任何关照和爱护都无法弥补异宠贸易给动物带来的必然伤害 。 ”孙全辉指出 。
威胁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
2018年7月9日 , 陕西渭南华州区一位21岁的女孩小芳(化名)被一条银环蛇咬伤 , 经全力抢救仍无法自主呼吸 , 被医院宣布脑死亡 。 7月17日凌晨 , 小芳出现高烧、心律忽快忽慢等症状 , 随后不幸身亡 。
根据小芳母亲提供的快递单号查询得知 , 咬死小芳的这条带有剧毒的银环蛇 , 是小芳自己通过网络平台从广东清远市一卖家手中购买的 , 并经由快递运送最终到达小芳手里 。 正值花样年华 , 却因网购毒蛇而殒命 , 小芳的遭遇无疑让人扼腕 。
近年来 , 有关毒蜘蛛、毒蛇、鳄鱼等异宠伤人的事件不时发生 , 引发公众关注 。
“野生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决定了它们不适合作为宠物饲养 。 ”孙全辉表示 , “它们的攻击性、毒性以及携带的多种病原微生物还可能给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甚至致命的影响” 。 据介绍 , 一项在英国西南部开展的研究发现 , 5岁以下儿童中 , 27%的入院治疗病例是由爬行动物所携带的沙门氏菌感染造成的 。 另有研究显示 , 在调研的1410种人类疾病中 , 约有61%由动物性致病源引发 。 在目前已知的大约200种人畜共患病中 , 至少有70种与异域宠物有关 。
危害性最高的人畜共患病不仅传染性强 , 而且致死率高 。 埃博拉病毒、非典和禽流感都对人类健康产生过严重威胁 。 早在2012年 , 世界卫生组织原总干事陈冯富珍就表示 , 在过去30多年 , 全球发现了超过30种人类新发疾病 , 当中逾70%的源头来自动物 。
除了危害人类健康 , 异宠也很可能因为被放生或遗弃造成外来物种入侵 , 进而破坏本地的生态环境 。 绿鬣蜥和巴西龟均是物种入侵的典型案例 。 据了解 , 我国台湾地区是亚洲最早开始饲养爬宠的地区之一 , 十几年前绿鬣蜥就进入了台湾市场 。 因人为放生和遗弃 , 目前绿鬣蜥已在台湾形成野生种群 。 由于缺乏天敌 , 绿鬣蜥大肆繁殖 , 不仅破坏当地植被 , 还在河堤上蛀洞 , 威胁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饲养异宠合法吗
去年底 , 两条特大非法异宠贩卖链条被我国警方侦破 。 在四川省公安厅统一指挥下 , 四川省森林公安、成都森林公安与网安等部门合成作战 , 侦破“4.21”特大跨境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 , 打掉两条由境外向国内走私并非法贩卖异宠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国内主要犯罪链条 , 缴获蟒蛇、蜥蜴、鹦鹉、陆龟等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000余条/只 , 涉案价值1300余万元 。 经此一役 , 国内非法异宠交易“基本瘫痪” 。 分页标题
除了非法收购、运输和出售异宠外 , 普通人随意购买和饲养异宠也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各地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 如果违法交易、饲养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列入国家“三有”动物名录 , 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物种 , 是对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补充 , 也不能随便交易和饲养 。 此外 , 我国已于20世纪80年代加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列入其保护附录一、二的物种 , 在我国等同于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 。
“上述法律法规涵盖了绝大部分野生动物 , 例如青蛙、麻雀等 , 这些野生动物均不可以在线上线下交易 , 捕捉、饲养和交易都需要获得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并具备相应资质 。 ”孙全辉表示 。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 对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出售、利用的 , 则应当提供狩猎、进出口等合法的来源证明 , 并附有检疫证明 。
“养宠物要遵守法规 , 不要因为好玩或者喜欢而触犯法律 。 ”一位森林公安民警表示 , “大家在购买宠物时 , 要认真询问宠物来源、种属 , 不要盲目追求新奇 。 不要简单认为国外可以养 , 我国就可以养 , 也不要认为野生的不能养 , 人工繁殖的就能养” 。
应否全面禁养异宠存争议
“野味大省”诀别野味!3月31日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 条例将国家重点保护、省重点保护及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保护范围 , 其中 , 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成为该法一大亮点 。
与此同时 , 该条例还对饲养异宠问题作出了规范 , 其第18条明确: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脊椎野生动物 , 或者其他存在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公共秩序风险的野生动物 , 不得作为宠物饲养 。
如此一来 , 是否意味着给饲养异宠留了一道法律的口子?
“在人工繁育一章规定这一条 , 同时强调‘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 , 使得将合法的人工繁育种作为宠物饲养成为可能 。 ”于文轩认为 , “人工繁育种与野生种在管理机制上的确不同 , 但是 , 即使是人工繁育种的野生动物 , 如果作为宠物饲养 , 也会产生一系列风险” 。
“个人认为不应将野生动物纳入‘伴侣动物’的范畴 , 建议在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过程中纳入这一规定 , 并在有关伴侣动物的专门立法中规定不得饲养野生动物作为宠物 。 ”于文轩表示 。
“一部分人工饲养野生动物是出于公益目的 , 例如为了恢复它的野外种群 , 或者进行科学研究、教育展示等 。 只有这些情况才需要把野生动物饲养在人工环境 。 ”孙全辉表示 , “如果养殖和经营野生动物是出于商业利用目的 , 就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和监管 , 否则会影响物种的野外保护 , 也会给动物造成伤害” 。
据了解 , 在欧洲 , 目前异宠管理政策主要为负面清单、正面清单和许可证(执照)三种管理模式 。 由于负面清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端 , 比利时、荷兰等国已开始采取正面清单的做法 , 以向公众明确说明哪些动物适于作为宠物饲养 。 孙全辉认为 , “各国的模式都不尽相同 , 而且都不完美 , 因此不主张简单照搬照抄哪一个国家的模式” 。
【合法吗?安全吗?异宠流行亟须引起重视】当前 ,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再次提上日程 , 该法除将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规定外 , 关于异宠问题会否以及如何规范也将引人关注 。 是否应立法全面禁止饲养异宠、区分重点保护动物异宠和非重点保护动物异宠 , 以及是否应将野生繁育异宠与人工繁育异宠区别对待 , 面对动物保护人士与异宠爱好者的各执一词 , 采访人员也将对此问题予以持续关注 。 (采访人员 靳昊)分页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