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件』保定莲池区公安对贾慧文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原件』保定莲池区公安对贾慧文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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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保定莲池区公安对贾慧文个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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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涉及投资人数众多 , 目前部分投资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为查明案情 , 依法打击犯罪 , 更好的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 请尚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投资人 , 携带以下资料到投资场所所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逾期不报案的 , 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 ,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
报案群众需提供的登记资料:
1、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合同、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投资资金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
4、收取利息银行转账明细的原件;
5、宣传单等宣传材料的原件 。
以上复印件需要逐页签名 , 按手印 。
登记截止日期:2020年7月16日
登记地点:莲池区经侦大队 5907172
保定市公安局莲池区分局
2020年4月17日
来源:保定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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