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客户端#行业协会建议:电视剧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人民日报客户端#行业协会建议:电视剧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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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胜利后到来的复工复产高峰 ,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协会日前向各会员单位和影视同仁发出《关于厉行节约 , 共克时艰 , 规范行业秩序的倡议书》 。
【#人民日报客户端#行业协会建议:电视剧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倡议书》中说 , 当前我国抗“疫”之战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 , 影视制作行业将迎来复工复产高峰 。 但此次疫情对影视制作业冲击很大 , 全行业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生产周期延长、疫情防控困信、购片价格锐减等一系列困难 , 需要行业团结一心 , 同心同德 , 共渡难关 。
《倡议书》倡导 , 影视从业者审时度势 , 认真分析市场容量和观众需求 , 谨慎立项 , 慎重开机 , 力争把我国电视剧网络剧数量控制在科学适度的范围内 。 倡导全行业厉行勤俭节约之风 , 反对一切攀比、奢靡之气 , 压缩制作成本 , 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对精品的制作中 。
《倡议书》中说 , 目前各电视平台、视频网站平台、购片与自制订制价格已下降30%—40% 。 为保证生产与产出的合理平衡 , 建议我国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应控制在每集400万元人民币以内 , 摄制人员酬劳亦应同步降低30% , 同时需进一步调整主创和主演人员酬金过高的现象 , 避免造成主要创、演人员与普通专业工种的收入失衡 。 根据国际惯例 , 一部电视剧、网络剧的编剧、导演和男、女一号主演的酬金 , 各自最高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10% , 全体演员酬金不得超过制作成本的40% 。
《倡议书》还倡议 , 拒绝演艺经纪公司在艺人随行人员、生活待遇、交通工具以及宣传推广上的过度要求 , 坚决杜绝过度排场、过度炫耀的奢靡浪费行为 , 树立影视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 尊重艺术规律 , 编剧、导演要亲力亲为 , 潜心制作 , 反对粗制滥造 , 认真打造精品 。 坚决杜绝滥用枪手、执行导演和演员替身的现象 , 保证产品质量 , 维护行业声誉 。 倡议严肃规范字幕署名制度 , 不挂虚名 , 大力扭转整个制作行业名不符实、沽名钓誉、以权职谋虚名 , 以至于真正干事的人、在艺术创作中有造诣的人被埋没、被忽视、被虚化的不良风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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