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为名”索贿买 “六合彩”,福建一派出所副队长被判刑

多次“以借为名”索贿 , 向赌场老板通风报信 , 并将大部分赃款用于“六合彩”赌博 , 福建一派出所副队长被判刑三年九个月 。 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一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该案细节 。
据4月7日发布的《李海荣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 , 李海荣案发前系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第二警务队副队长 , 因涉嫌受贿罪于2019年7月1日被长汀县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 同日被长汀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 。 2019年9月10日由长汀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长汀县公安局执行拘留 , 同年9月19日被逮捕 。
【“以借为名”索贿买 “六合彩”,福建一派出所副队长被判刑】长汀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 , 2012年期间 , 兰某请求李海荣为其协调关系帮其朋友林某申请廉租房一事 。 事后 , 李海荣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兰某索要贿赂款3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4年期间 , 李海荣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郑某索要贿赂款20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4年间 , 刘某请求李海荣帮忙协调关系为其丈夫饶某办理了取保候审 。 事后 , 李海荣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饶某索要贿赂款20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 。
李海荣供述称 , 2014年初 , 饶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羁押在长汀县看守所 。 有一天 , 其朋友“郑狗子”带饶某的妻子刘某到他家里 , 请求帮忙协调关系 , 争取饶某能够取保候审 。 饶某取保候审出来后 , 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 , 因为李海荣赌“六合彩”报码输掉了1万多元 , 第二天马上就要支付钱给收码的人 , 这时他想起之前帮了饶某那么大的忙 , 于是就打电话向饶某“借”了20000元 , 并称一个星期左右会还 。 当天下午 , 饶某就给了李海荣20000元现金 , 此钱被他用于支付购买“六合彩”的赌债 。
饶某妻子证言显示 , 后来 , 其多次打电话给李海荣让他还钱 , 李海荣却以各种理由不还钱 , 有一次要钱时还受到李海荣的威胁 。
上述判决书还显示 , 检察机关指控 , 2015年5月间 , 王某请求李海荣帮忙协调关系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 。 事后 , 李海荣分二次收受王某贿赂款合计13000元 , 其中索贿3000元并用于“六合彩”赌博;2016年下半年 , 李海荣在办理朱某达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 , 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朱某达索要贿赂款10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6年下半年 , 李海荣在办理丘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 , 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丘某索要贿赂款5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6年间 , 李海荣在帮忙李某办理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后 , 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李某索要贿赂款人民币2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7年11月 , 李海荣在办理廖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 , 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廖某索要贿赂款10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6年至2018年期间 , 刘某2请托李海荣关照其岳母罗某在中心坝鼓楼下经营的无证宾馆 。 2017年12月 , 李海荣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刘某2索要贿赂款5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2018年期间 , 李海荣在办理黎某非亲属关系女儿户籍业务期间 , 先后两次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 , “以借为名”向黎某索要贿赂款计10000元 , 并将该款用于“六合彩”赌博 。
经福建省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 2012年至2019年间 , 李海荣在担任长汀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第二警务队副队长、四级警长期间 , 利用其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接受他人请托在办理户籍登记、协调关系、办理取保候审等方面提供便利 , 从中以“借款”的名义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277750元 , 其中索贿96650元 , 个人实得赃款265250元 。 期间 , 李海荣为帮助开设赌场的郑某逃避处罚 , 还将出警情况通风报信 。分页标题
法院最终认定 , 李海荣犯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 , 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