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男子侮辱国旗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裁判官认为被告一时冲动

香港21岁男子邓智乐被控在去年9月21日的屯门冲突中撕毁、焚烧和践踏国旗 , 早前他已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 , 该案15日于屯门法院判刑 。 裁判官认为 , 被告因一时冲动才犯案 , 已深切反省 , 决定判处他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

[香港]香港男子侮辱国旗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裁判官认为被告一时冲动
文章图片
【[香港]香港男子侮辱国旗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裁判官认为被告一时冲动】裁判官表示 ,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 , 也是国家的尊严所在 , 以焚烧和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即属违法 。 被告在案发时带点火器到场 , 虽不知原意为何 , 但他确为在场人士带来风险 。 裁判官考虑到被告一直都努力学习和工作 , 一心成为职业咖啡师 , 为代表香港参加“拉花”比赛而努力 , 加上他已深切反省 , 明白不应用此方法表达对政府的不满 , 并承诺不会再犯 , 所以决定给予机会改过自新 , 判他社服令 。
据港媒早前报道 , 邓智乐被控于去年9月21日在屯门大会堂外撕毁、焚烧和践踏国旗 。 1月9日 , 他在屯门裁判法院承认“侮辱国旗罪” , 并在求情信中称 , 事后对此次犯错感到羞愧后悔 , 会深切反省 。
据报道 , 控方在法庭上提交照片 , 称被告先行靠近旗杆、扯开国旗 , 继而伙同其他人焚烧国旗 。 控方称 , 被告焚烧国旗让围观者承受风险 , 同时他也作出了多种侮辱行为
据悉 , 香港特别行政区“国旗及国徽条例”第7条规定 , “任何人公开及故意以焚烧、损毁、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或国徽 , 即属犯罪 , 一经定罪 , 可处第5级罚款(港币5万元)及监禁3年” 。
香港男子侮辱国旗仅被判社会服务令 , 律政司上诉要求加刑去年9月 , 香港一名21岁冷气技工学徒涉嫌侮辱国旗 , 被警方拘捕 。 他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 , 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 据香港《文汇报》等港媒报道 , 香港律政司认为判刑过轻 , 4月4日在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 法官听完双方陈辞后 , 宣布押后颁判辞 。
《文汇报》报道称 , 香港律政司表示 , 原审法官只依赖“古思尧一案”(古思尧曾因侮辱国旗及区旗被判刑)参考 , 认为本案情节较“古思尧一案”轻微 , 但律政司不同意此说法 , 称答辩人中度至高度参与本案 , 情节远超“古思尧一案” , 法官低估案情严重性、没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 , 审判原则上出错 。
律政司还邀请上诉庭罗列判监禁式刑罚时的指引 , 给下级法院参考 。
被告律师则辩称 , 答辩人行为非有预谋或有组织、无刑事定罪记录、犯案时仅21岁、坦白认罪等 , 完全符合判社服令的多项因素 , 感化官原本建议判80至120小时社服令 , 裁判官已因本案情节增至200小时 , 判刑未有不足 。 答辩方又称 , 如上诉庭决定改以判监 , 希望考虑答辩人现时已履行64小时社服令 , 酌量减刑或判缓刑 。
据港媒此前报道 , 香港有蒙面暴徒9月22日在沙田大会堂旗杆拆下国旗 , 再将旗帜喷黑 。 随后21岁被告罗敏聪与其他暴徒走到广场三楼中庭位置 , 把国旗扔到垃圾车“连旗带车”推到沙田公园水池 , 其后有人捞起国旗再扔进城门河 。 涉案21岁被告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 , 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
该判处结果一出 , 引起香港舆论哗然 。 前行政长官、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去年曾在脸书发文称 , 这项判决必定引起全国公愤 , “既然裁判官表示没有量刑指引 , 律政司必须上诉” 。 他同时提到 , 早前有人涂污美国总领事馆外墙 , 被判刑4个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