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在疾控部门出具核酸报告前禁止外出 重点地区入沈人员

为确保重点地区入沈人员健康安全 , 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 , 有序推动沈阳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 , 日前 ,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组和农村组发出《关于做好重点地区入沈人员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 , 就做好4月1日以来重点地区入沈人员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发出通知 。
建立重点地区入沈人员档案
通知要求 , 社区(村)要及时掌握重点地区入沈人员情况 , 并将姓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入沈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录入沈阳市重点人群疫情排查管理平台 , 形成重点人员电子档案 , 并对重点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开始进行为期14天的跟踪询访 。
落实包保联系人制度
社区(村)应为每一名重点地区入沈人员确定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村委会成员)作为包保联系人 , 指导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 并负责做好后续工作 。 重点地区人员在疾控部门出具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前禁止外出 , 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的 , 可在配合社区(村)工作人员日常询问并走访的前提下正常出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的 , 社区(村)配合相关部门按规定履行医学隔离和诊治程序 。
开展重点地区入沈人员日常询问走访
通知强调 , 包保联系人通过电话访问、微信聊天、入户走访等方式每天与重点地区入沈人员进行一次沟通交流并询问其健康状况 。 重点地区入沈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呼吸道症状时 , 应主动告知包保联系人 , 包保联系人要将有关情况第一时间向区(县市)疾控部门报告 。
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做好防控
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 。 重点地区人员入沈后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 , 社区(村)工作人员如发现迟报、漏报、瞒报、虚报情况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及时向公安部门反馈 。 目前重点地区范围指湖北省全域 , 如有调整 , 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为准 。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徐微微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