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出庭公诉九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

4月8日 , 滦南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提起公诉的9起危险驾驶案件集中开庭审理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出庭支持公诉 。

『』滦南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出庭公诉九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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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出庭公诉九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县检察院逐步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案件公安机关集中移诉、检察机关集中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开庭审理模式 , 依法严格缩短每个诉讼环节的办案时限 , 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作为案件承办人 , 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景涛在认真审阅案卷材料、研判案情的基础上 , 第一时间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 , 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 , 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从宽相关法律规定 。9名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 , 曹景涛副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 , 依法指控了犯罪事实 , 依据情节提出了量刑建议 。9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庭审全程仅用时3小时 , 量刑建议均得到了法院的采纳,并当庭宣判 。

『』滦南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出庭公诉九起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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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 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 , 实现了刑事案件的繁简分流 , 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 对提高办案质效、强化人权保障、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
来源:滦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