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交通肇事撞死2人,害怕被家属殴打,货车司机逃逸23年,获刑四年六个月

【『潇湘晨报』交通肇事撞死2人,害怕被家属殴打,货车司机逃逸23年,获刑四年六个月】

『潇湘晨报』交通肇事撞死2人,害怕被家属殴打,货车司机逃逸23年,获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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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撞倒两人后 , 因害怕遭到被害人家属殴打 , 司机吴某便逃离现场 , 逃逸在外二十三年 …… 近日 , 桃江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方式审理了这样一起交通肇事案 , 被告人吴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经审理查明 , 1996 年 4 月 29 日 6 时 30 分许 , 被告人吴某驾驶其东风大货车从常德市沿 207 国道往桃江县马迹塘镇方向行驶 , 途经桃江县武潭镇三板桥村(207 国道 2365)路段时 , 遇被害人薛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搭乘被害人朱某相对行驶 , 两车会车时相撞 , 造成被害人薛某、朱某当场死亡 , 肇事后 , 被告人吴某驾驶大货车逃逸 。 因事故情节严重 , 桃江县公安局将 1996 年 "4 · 29" 交通肇事逃逸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 同时对驾驶司机吴某进行网上追逃 。 直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 , 肇事司机吴某被涟源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
法院审理认为 , 虽然被告人吴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 1996 年 , 距今已二十三年 ,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对于行为人 1997 年 9 月 30 日以前实施的犯罪行为 , 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后 , 行为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 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 故对被告人吴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 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 且在肇事后逃逸 , 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周凌如 通讯员张芸 苏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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