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恶案件159人被判刑

人民网沈阳4月15日电(王斯文)本网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辽宁省沈阳、大连等9个地市法院14日公开宣判21件涉黑涉恶案件,共涉及15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刑期 。
连日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全省法院积极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充分利用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视频开庭、提审、宣判,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高压态势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分布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等9个地市,3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涉及41名被告人,18件恶势力犯罪案件涉及118名被告人 。
【辽宁集中宣判21件涉黑涉恶案件159人被判刑】据了解,由锦州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刘某朦等31人案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在此次集中宣判之列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被告人刘某朦等组成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12个场地开设赌场15次,非法敛财近百万元,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7起,强迫交易4起,寻衅滋事4起,聚众斗殴1起,严重破坏了凌海市及其周边地区社会生活经济秩序 。
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刘某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 。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