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龟#12岁男孩网购乌龟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家长被批评教育

_原题是:12岁男孩网购乌龟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 家长被批评教育
澎湃新闻首席采访人员 葛熔金 通讯员 上官吴君

#乌龟#12岁男孩网购乌龟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家长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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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都市报图
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一名12岁男孩经家长同意 , 在淘宝网店购买了一只乌龟作宠物 , 不料这只乌龟竟然是被列入国际保护公约附录Ⅱ的保护动物 。 4月14日 , 澎湃新闻从永嘉县公安局东瓯派出所获悉 , 目前涉案乌龟已被移交公安部门指定地点收容保管 , 民警对男孩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 相关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
3月27日 , 东瓯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 , 一居民家中养的一只乌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 。 民警接警后来到涉事的邹女士家中 , 在一个专门饲养乌龟的箱子中发现了一只乌龟 , 民警通过网上查询比对 , 怀疑该乌龟为原产于希腊等地、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的希腊陆龟 。
1973年6月21日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在美国华盛顿签署 , 目的在于对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进行管制 , 中国于1981年加入该公约 。 希腊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 , 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 。 经送华南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 , 确为希腊陆龟 。
【#乌龟#12岁男孩网购乌龟相当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家长被批评教育】邹女士告诉警方 , 儿子小宇(化名)想买一只乌龟当宠物 , 考虑儿子成绩不错就同意了 。 一年多前 , 小宇用自己的零花钱在淘宝网店花480元买这只乌龟 , 买回家后小宇把乌龟饲养在专门的恒温箱里 , 她和先生一直以为是普通乌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