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公安局依法处罚一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

当前 , 在全国上下合力战疫的大背景下 , 全国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向好的趋势 , 随着一些道路卡口的撤销 , 车流量、人流量迅速增加 , 但也有个别百姓不戴口罩在人流中穿梭 , 有些人拒绝扫码进入小区等现象时有发生 , 这些现象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
2020年4月10日16时许 , 付某驾车至林缘小区A44号楼 , 卡口负责人让其进行扫码登记进入 , 付某拒绝配合防疫工作人员 , 并将车行驶进入小区 。防疫工作人员随即联系塔河县公安局建设派出所 ,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对付某进行询问 。付某 , 男 , 30岁 , 塔河人 , 目前住在民乐小区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对付某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依法罚款200元 。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诺今后会配合各卡点工作人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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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百里者半九十 , 坚持到底是胜利 。只要我们把各项防控工作做得更严更细 , 广大百姓积极配合防疫防控工作 , 就一定能夺取疫情防控的最后胜利 , 迎来明媚的春天 。
塔河公安提醒您
虽然已复工复产 , 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警报解除 , 也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措施的放松 。大家出门要戴好口罩 , 配合各卡点工作人员进行扫码登记 , 回家做好消毒工作 。
【『』塔河县公安局依法处罚一名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员】来源:塔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