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公众卫生指引 这些场所可以有条件地摘口罩了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9日印发《公众卫生指引》 , 提出4种情形之下 , 公众非必须佩戴口罩 。

『』海南发布公众卫生指引 这些场所可以有条件地摘口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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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种情形是:
1.个人独处时 。
2.在户外空旷地区 , 且无人员聚集时 。
3.学校有序开学后 , 学生上课时距离大于1米的 。
4.1米以内直径范围内没有近距离接触人员且在通风良好的办公场所 。
以下九种情况必须佩戴口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 , 以及发热病人和有疫情国家入境人员 。
2.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 。
3.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
4.到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 。
5.到人口密集场所或密闭工作场所 , 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场所;商场、超市、银行、宾馆等商业服务场所;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监狱、养老院、福利院、工地宿舍等特殊场所;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办公场所 。
6.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 。
7.从事医疗卫生、警察安保、实验室病原检测等特殊行业、有职业暴露风险人员 。
8.学校有序开学后 , 教师授课时 。
9.乘坐飞机、出租车、公交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厢式电梯等密闭运载工具 。
具体口罩佩戴类别和注意事项 , 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33号)执行 。
其他情形如有不明确事宜 , 可咨询当地疾控中心或12345、12320热线咨询 。
关于明确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 省直各单位:
根据我省《关于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 , 自2020年3月8日起 , 我省各市县均调整为低风险地区 。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 恢复经济社会秩序 , 实现防控的科学性、针对性、精准性 , 现将城乡社区村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镇社区和农村管控方式
(一)有条件的城镇社区、村庄一般应放开多个门口(出口)进出 。
(二)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城镇社区、村庄 , 按照现有管控方式加强人员进出管理 , 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 查验健康码或出入证 。
(三)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城镇社区、村庄 , 不再查验健康码 , 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检测 , 体温正常人员允许通行 。检测体温高于37.3oC的人员 , 检测点人员督促其在健康码上打卡登记 , 并提醒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
(四)各乡镇社区、村庄要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 , 监督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 确保这些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住所 。根据指挥部推送的境外疫区返回人员信息 , 主动开展排查比对 , 主动上门服务管理 , 抓实居家隔离措施 , 确保应管尽管 , 不漏一人 。宣传引导群众不聚餐、不搞公期 , 避免人群聚集 。
二、公共场所管控方式
商场、市场、超市、餐厅等公共场所应在入口处对进入人员开展体温测量 , 不再查验健康码 , 体温正常者允许通行 。检测体温高于37.3oC的人员 , 提醒其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来源:人民网海南频道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海南发布公众卫生指引 这些场所可以有条件地摘口罩了】编辑:刘瀚涛